成果名称: 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试点示范建设
完成单位: 暨南大学
主要人员: 林满,白德发,邹建军,洪岸,肖谊,蒋杰,朱星谕,吴陆生,钟生辉
介绍:

    1.本课题来源为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技术交易体系与科技服务网络建设领域)《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编号:2015A040406001。鉴于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20-30%,远低于发达国家。然而技术入股是一种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1980年的“拜杜法案”,解决了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技术入股成为技术转移的一种重要趋势。20 世纪90 年代末,我国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激励下,高校开始以股份制形式转化科技成果。2007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对技术入股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11年,国家启动相关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随后试点扩大到东湖新区、张江创新区和合芜蚌试验区。与此同时,北京、湖北和江苏等也开展技术入股改革。2014年,我省也发布了相关改革决定。在这一轮国家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中,推进技术入股等转化机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2.本研究基于暨南大学作为广东省首批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高校,进一步分析本单位当前技术入股的现状,提出制约技术入股的关键问题,找出相关政策依据,结合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广泛调研,在本单位改革试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试行科技人员以职务创新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完善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收益分配的政策体系,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成果转化机制,落实我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要求,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以市场为导向,建立起一套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暨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第一,加强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顶层设计;第二,健全管理机构体系,形成市场运营机制;第三,制定配套制度文件,完善全方位保障机制;第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出;第五,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第六,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构建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

    4.创新性:(1)改革了现有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和经营权,推进实施科技成果自主处置和经营。加强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暨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保障机制。推进建立技术入股机制,明确成果定价、利益分配、期权奖励和考核评价等实施措施。(3)建立了技术入股的公示和备案制度,并制定了成果转化流程,解决繁琐的审批程序问题。(4)建立成果转化平台,构建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

    5.在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下,学校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典型案例不断涌现,分别以纳米硒的生产与应用技术相关2项专利经评估作价450万投资成立项目孵化公司--“广东暨创硒源纳米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基于磁场跟踪定位技术电子产程图系统”和“基于三维成像技术的骨盆建模与骨盆参数测算方法”等5项专利组合作价800万元,增资入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州莲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017年来,76项专利成果转化,合同额近10亿元,成果作价入股一批国家级高企或科创型企业,技术支撑多家企业新三板挂牌、禾信质谱冲击科创板。2019年,“一流学科”一项新药 JND30134 成果,实现与企业的“里程碑”开发合作,转化收益合同金额超8亿元等。2020年,学校相继获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科技部等9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等。学校2019年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3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在全国高校中排名第一,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机制创新经验作为典型案例被收录在《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并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经验,形成了很好的示范。《光明日报》头版刊发宋献中校长署名文章《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好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介绍了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的“四大做法”等。

    6.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希望可以做进一步研究,包括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和逐步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批准登记号:
登记日期: 2023-03-23
研究起止时间: 2015-07-01至2020-06-30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所属高新技术类别:
评价单位名称: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评价日期: 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