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基于医学领域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伦理审查监管机制研究
完成单位: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南方医科大学
主要人员: 史文琦,段依竺,陈金源,李晓琴,王颖峰,吴国栋,林芳兰,张茂玲,黄媛,邱莹,严金海,燕卿,林沅锜,胡友坤,马俊,贺舒婷,高婧,林振亮,张衡
介绍:

① 课题来源与背景:课题来源于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旨在应对新时期科技伦理治理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伦理先行”等基本原则,要求将伦理审查贯穿科研活动全生命周期。广东省作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也相继在《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中,对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伦理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严峻的伦理挑战。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等,暴露出技术失控、数据隐私泄露、算法歧视等风险,引发了公众信任危机。部分创新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伦理意识薄弱、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兄弟省市如浙江、湖南、四川等在科技伦理监管和区域伦理中心建设方面已形成先行经验。为填补广东省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伦理监管方面的空白,抢占科技伦理治理制高点,保障科技创新在合规、安全的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本研究课题。
② 研究目的与意义:以医学领域为切入点,旨在系统分析省级医学类科技计划项目伦理审查监管的现状与挑战,构建一套符合广东实际、科学高效的全流程伦理审查监管机制。其核心意义在于:一是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科技伦理治理从原则框架走向具体的制度落地和操作规范;二是通过识别监管漏洞、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升对高风险科研活动的预警和管控能力,防范“技术失控”;三是通过优化监管流程、探索结果互认,减轻创新主体负担,促进多中心合作与区域协同创新,从而保障科技创新在伦理合规的坚实基础上行稳致远,服务于广东建设科技伦理治理创新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③ 主要论点与论据:通过文献梳理、省内外调研和案例分析,形成了以下主要论点:一是治理现状。 国家层面已初步构建“分层管理、分类监督、分级施策”的治理体系框架,地方层面正从深度探索向实践创新过渡,如在多中心临床研究中推动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探索建设区域伦理审查中心。创新主体的伦理意识也正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力转变。二是主要问题。 广东省在科技伦理监管方面存在五大短板:一是审查能力不足,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专职人员,新兴交叉领域(如“AI+医疗”)审查能力薄弱;二是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在指南编制、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伦理监管缺位,缺乏风险分级和动态跟踪预警;三是互认机制不健全,多中心合作研究中重复审查问题突出,显著推高研发成本;四是监管体系碎片化,省级层面跨部门协同不足,区域伦理审查中心建设滞后;五是创新主体意识薄弱,伦理培训体系不健全,前瞻性理论研究滞后于技术发展。三是原因剖析。上述问题根源在于制度落实未完全到位,缺乏贯穿项目全流程且落实到具体管理节点的操作指引;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机制;信息化管理手段缺位;以及跨领域、跨部门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④ 创见与创新:一是视角与体系的创新。首次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链条”管理的视角,以医学领域为突破口,系统研究并设计了覆盖“指南编制-立项承诺-过程跟踪-结题验收”各环节的伦理审查监管制度,填补了广东省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伦理监管操作规范方面的空白。二是机制设计的系统性。提出了“全流程监管 + 分级分类审查 + 区域协同互认”的组合式治理方案。不仅制定了《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工作规程(草案)》以统一规范,还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区域伦理审查中心、构建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在阳光政务平台嵌入智能监管模块等多措并举的治理路径,研究成果具有极强的实操性和落地性。
⑤ 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科技厅采纳并试点推进,产生了积极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在广深两地试点推进区域伦理审查中心建设,有助于提升全省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伦理审查可及性与规范性;系统开展的伦理宣传与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科研人员和监管队伍的伦理意识与能力。经济效益方面,《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工作规程》的制定,为科技计划项目的伦理监管提供了统一标尺,将促使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更加安全、高效;推动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的探索,有望显著降低企业开展多中心研究的合规成本和时间成本,加速创新药械的研发与上市进程,赋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尽管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科技伦理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面临挑战。一是新兴领域(如通用人工智能、神经伦理)的审查标准和治理范式尚在探索中,跨领域协同治理机制需要长期磨合与建设;二是区域伦理审查中心的常态化、高效化运作机制(如经费保障、法律责权、人才储备)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三是推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中小企业伦理审查能力的整体提升,以及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层面审查结果的广泛互认,仍需持续努力和多方协同。
⑥历年获奖情况:无。

批准登记号:
登记日期: 2026-03-12
研究起止时间: 2024-07-11至2025-10-10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所属高新技术类别:
评价单位名称: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评价日期: 2025-11-28